那曲市民政局关于采购精神卫生福利院设备的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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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09
发布于
西藏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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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民政局关于采购精神卫生福利院设备的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那曲市民政局关于采购精神卫生福利院设备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ZFCG2025-30717

(二)项目名称:那曲市民政局关于采购精神卫生福利院设备的项目

(三)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四)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采购需求:具体以第三章货物需求为准

(五)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线上下载

(三)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1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西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线上电子文件的要求

1.1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办理相关 CA 证书锁,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相关 CA 证书锁可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查询办理流程。各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1.2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审(线上评审),只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如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评审时,如由系统原因,将请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进行解决,如因供应商上传的原因,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 具体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认真了解流程和要求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制做响应文件(建议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盖

章的页面打印后签字盖章,再将已签字盖章的页面扫描成 PDF 格式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以保证响应文件签章的完整性),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1.4 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要出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供应商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20 分钟内发起解密,供应商必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供应商对该项目投标无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上传响应文件至系统中。(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须供应商远程在线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请各潜在供应商在电脑上安装 CA 驱动,否则影响解密工作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二) 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响应文件格式”规定。

(三)响应有效期:90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请投标单位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

(五)投标单位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单位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

2.因投标单位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前上传文件的;

3.因投标单位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1.名称:那曲市民政局

2.地址:那曲市色尼区

3.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那曲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那曲市色尼区罗布热地路

3.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贡觉塔杰

2.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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