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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通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建筑垃圾”进行询价,欢迎有实力的报价人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施工单位:宁津通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津县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大祁中路与泰山路交叉口
建设内容:回填水塘
二、质量要求
要求:质地坚硬,不允许土、树木、泡沫、砌块及其他生活垃圾等掺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四、报价人须知
1、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询价控制价为14元/m³(不含税)。所报单价须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等费用。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情况及费用,对报价人以没有考虑周全申请支付的费用,询价人不予支付。
2、报价人应严格按照报价函中提供的报价格式填报,如报价人报价过程中发现本询价文件存在问题,可向询价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报价人能严格依此进行报价并履约。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注明投标项目)。
(2)收款人:宁津通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津支行
账号:37*开通会员可解锁*007316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公司公户转出,否则无效;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报价人,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询价结果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保证金退至原缴纳账户。中标人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中标人的确定
1、在符合询价需求、质量和服务、能够完全响应本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的前提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价格最低中标(若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不止一家,由询价人自主选择其中一家为中标人)。若响应单位少于三家,我公司将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本项目合作单位。
2、评审时询价人检查分析报价人报价的合理性,对于报价与市场实际相差过大者将予以否决,询价人有权否决所有报价并不给予任何解释。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工程部、审计部审计工程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清,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响应文件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报价函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以上资料须按顺序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以上资料现场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2、报价人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前把报价资料送至山东省宁津县泰山路宁津通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院内北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收。
八、在确定中标人或签订委托合同之后未实施之前,如果因上级规定或重大变故,需要取消本次询价,将由宁津通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人,取消本次成交结果,中标人在询价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北京时间)
2、地点:宁津通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单 位:宁津通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点:宁津县泰山路宁津通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院内北楼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我们已认真研究贵公司发布的“宁津通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询价函”,决定参加报价,我公司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承诺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我们将信守承诺,按照本次询价函约定的内容签订合同,保证质量。
报价单位: (盖章)
报价内容:1、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小区道路施工: 元/m³(不含税)。
本人承诺:报价人已充分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情况及费用,对报价人以没有考虑周全申请支付的费用,询价人不予支付。我方已充分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情况及费用。申请付款时提供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