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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伊川县 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
关于北控(伊川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伊川县彭婆镇彭婆村西、滨河东路东侧 |
河南景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控(伊川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位于伊川县彭婆镇彭婆村西、滨河东路东侧,滨河东路与曲河交叉处向南500米,占地面积76670.08㎡;收水范围是伊河以东、焦枝铁路以西、宁洛高速以南和土门村、左寨村、白沙村以北城区,东干渠以南部分产业集聚区范围,宁洛高速以北凤凰水城。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为3万m³/d,二期处理规模3万m³/d,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工程,且不包含厂外污水管网工程;该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格栅+沉砂池+A2/O+深度处理(磁混凝+转筒过滤)+消毒(紫外线);主要建设内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物池及配水井、二沉池及配水井、污泥泵房、磁混凝沉淀池、转筒式精密滤池、紫外线消毒及巴氏计量槽、加药间、脱水机房、贮泥池及冲洗水池等;项目总投资13880.2万元,环保投资152万元。 |
施工期: 1、施工期扬尘,必须严格按照《洛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环攻坚〔2020〕2号)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施工场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并配备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旱厕废水,定期由吸粪车清掏还田。 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4、建筑垃圾应分类存放、合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送县垃圾填埋场处理,禁止随意向环境中倾倒。 运营期: 1、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加强工艺管理,污泥干化间密闭,格栅渣、污泥必须及时采用专用密闭车辆进行清运,加强厂区绿化,厂界(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污泥脱水废水、冲洗废水,通过厂内污水管道排至进水集水井,参与全厂污水处理,厂区总排放口出水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3、噪声。污水处理设备应采取合理的基础减振、隔声、定期维护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严格落实各防渗分区措施要求,避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5、固废。所有固体废物妥善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与格栅渣及沉砂池沉砂一并交送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带式污泥浓缩脱水一体化设备处理后,送伊川县污泥处置中心处置。 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并配合周边地下水监测井监测数据,监控区域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7、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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